⒈ 校正批驳。
引明 徐渭 《送推府王公序》:“事例愈多,文书愈积,掌者不可了,则倚办於吏,吏束入以繁文,或活脱而牴牾之,较驳其毫毛,动愈年岁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4 风叶子词典网fengyez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8012912号-19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