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崇奉道教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,并配以品秩。谓之“道阶”。
⒈ 宋 代崇奉道教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,并配以品秩。谓之“道阶”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政和 四年春正月,置道阶品秩,凡二十六等。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中:“政和 四年,詔置道阶,自六字先生至鉴义,凡二十六等,崇奉道教,其权舆於此歟!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4 风叶子词典网fengyez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8012912号-19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