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不胜枚举。
⒈ 犹不胜枚举。
引梁启超 《噶苏士传》第四节:“凡一切开民智增公益之事,无不尽力,设民会以通声气,立高等学校以养人材……凡兹文明事业,不遑枚举。”
⒈ 数目繁多,不能一一列举。
例如:「一个意念,符号可以多至不遑枚举。」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5 风叶子词典网fengyez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8012912号-19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