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抱来别人家的孩子当自己的孩子抚养。
英adopt a child; bring up sb's child as one's own;
⒈ 抚养。
引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太子小,而 傅太后 抱养之。”
⒉ 抱别人的孩子来抚养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三·承继》:“若同宗无应继之人,则抱养他人之子,名曰‘螟蛉’,盖取久而肖己之义,将以终老传后也。”
《明史·楚昭王桢传》:“楚 宗人 华越 等言 华奎 与弟 宣化王 华壁 皆非 恭王 子, 华奎 乃 恭王 妃兄 王如言 子,抱养宫中。”
⒈ 收养别人家的孩子,当做自己亲生的小孩般抚养。
引《汉书·卷九七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传》:「太子小,而傅太后抱养之,今至太子家,以乳母恩耳,不足有所妨。」
《儒林外史·第二六回》:「天老,这要娶他的人,就是我丈人抱养这个小孩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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