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居丧守孝。
⒉ 处理,办理。
⒊ 处罚。
⒈ 居丧守孝。
引《晋书·礼志中》:“至今世主皆从 汉文 轻典,由处制者非制也。”
⒉ 处理,办理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六八:“凡事处制得合宜,利便随之。”
⒊ 处罚。
引洪深 《青龙潭》第四幕:“农民甲:‘县长并不是为了我们的利益,他是奉了省政府的命令,来禁止我们迎神赛会的。’农民丙:‘他是来处制我们的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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