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交有司治罪。
⒈ 交有司治罪。 《陈书·到仲举传》:“及 文帝 崩, 高宗 受遗詔为尚书令入辅。
引仲举 与左丞 王暹 、中书舍人 刘师知、殷不佞 等,以朝望有归,乃遣 不佞 矫宣旨遣 高宗 还 东府。事发, 师知 下北狱赐死, 暹、不佞 并付治。”
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,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!
Copyright © 2025 风叶子词典网fengyez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8012912号-19
免责声明:本站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仅供学习。合作/投诉联系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