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原谓厌恶以邪代正。后以喻以邪胜正,以异端充正理。古代以朱为正色,喻正统,故云。语本《论语·阳货》:“恶紫之夺朱也;恶郑声之乱雅乐也;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”
⒈ 原谓厌恶以邪代正。后以喻以邪胜正,以异端充正理。古代以朱为正色,喻正统,故云。
引语本《论语·阳货》:“恶紫之夺朱也;恶 郑 声之乱雅乐也;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”
《汉书·杜周传》:“孔子 曰:‘恶紫之夺朱’,当世治之所务也。”
颜师古 注:“朱,正色也。紫,间色之好者也。恶其邪好而夺正色,以喻利口之人,多言少实,倾惑者也。”
元 刘致 《端正好·上高监司》套曲:“不是我论黄数黑,怎禁他恶紫夺朱。”
元 无名氏 《延安府》第一折:“这廝每恶党兇徒,败坏风俗,将好人家恶紫夺朱……岂不闻人心似铁,官法如炉。”
⒈ 憎恨紫色夺取了红色的光彩。语本比喻异端代替正统,邪恶超越正义。元·刘时中〈端正好·既官府甚清明套·十二月〉曲:「不是我论黄数黑,怎禁他恶紫夺朱。」
引《论语·阳货》:「恶紫之夺朱也,恶郑声之乱雅乐也,恶利口之覆邦家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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