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钧和石。古代重量单位。三十斤为钧,四钧为石。
⒉ 比喻数量多或分量重。
⒈ 钧和石。古代重量单位。三十斤为钧,四钧为石。
引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仲秋之月﹞正钧石,角斗甬。”
宋 曾巩 《馆中祭丁元珍文》:“其蓄钧石,其出銖錙。”
宋 苏轼 《论仓法札子》:“未有百姓造銖两之罪,而人主报以钧石之刑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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